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要生活在一起吗?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已经提交了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了。但我们现在还住在一起,不知道在这个冷静期里,法律上是否要求我们必须继续生活在一起,还是可以分开住?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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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法律并没有规定双方是否要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继续生活在一起,也可以选择分开居住,这完全取决于双方的意愿。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律主要关注的是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以及当事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回申请的权利,并没有对夫妻在冷静期内的居住状态作出约束。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居住安排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情感状况来决定。如果双方能够在冷静期内和平相处,共同思考婚姻问题,继续生活在一起也无妨;但如果双方关系已经很紧张,分开居住避免冲突也是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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