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殴打他人触犯什么法律?
我被人长期殴打,对方隔三岔五就动手,每次都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我想知道这种长期殴打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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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殴打他人的行为可能触犯多个法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长期殴打他人属于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被殴打者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因殴打行为给自己带来的身体损伤、经济损失等。 其次,在行政法律方面,长期殴打他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长期殴打他人属于较为恶劣的行为,很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治安处罚。 最后,如果长期殴打他人的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导致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长期殴打他人并导致严重伤害后果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总之,长期殴打他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被殴打者可以通过报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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