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申请廉租房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并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 首先说手续方面: 1. **提出申请**: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这是整个申请流程的开端,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申请意愿 。 2. **受理与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会在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这一步主要是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基本的申请条件,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3. **部门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不同部门从住房和收入等不同角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要求。 4. **公示与登记**: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公示是为了让社会各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法律规定方面:《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对廉租房申请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规范。比如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这明确了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另外,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廉租房申请手续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和细化,所以具体申请时,要关注当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相关概念: 廉租住房保障: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方式。 轮候顺序: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的相应顺序,用于确定获得廉租房保障的先后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