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慢性病患者住院和门诊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我是低保户,还患有慢性病,平时门诊看病和住院都花了不少钱。我特别想知道,像我这种低保加慢性病的情况,住院和门诊的费用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能给我省下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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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低保通常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慢性病则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而报销比例是指在医疗费用中,由医保等机构承担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在住院报销方面,对于低保和慢性病患者,国家有一定的倾斜政策。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不同地区的具体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低保和慢性病患者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费用,民政部门还会进行二次救助报销,二次救助的比例可能在50% - 80%左右。比如在一些地方,低保户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民政救助能报销60%。 门诊报销方面,对于慢性病门诊,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通常会将一些常见的慢性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患者在门诊治疗这些慢性病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例,很多地方规定在门诊看病拿药,报销比例能达到50% - 70%。不过,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比例要依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所以,你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咨询详细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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