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入国边境的主要罪名有哪些?


非法出入国边境涉及的主要罪名有偷越国(边)境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首先,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多次偷偷跨越国边境,或者拉着别人一起这么做,或者之前因为这个被处罚过还再犯,就很可能构成这个罪。 其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指的是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如果在组织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如果有人专门去组织、安排别人非法出入国边境,那么其面临的刑罚会更重,并且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会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起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