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只发基本工资逼迫离职的行为合法 吗?
我在公司工作挺久了,最近公司突然只给发基本工资,感觉是想逼我自己离职。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也不想轻易就离职,但又怕一直拖着对自己不利。想了解一下公司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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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只发基本工资逼迫离职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首先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劳动报酬”就是咱们通过工作从单位拿到的工资等收入,这是劳动合同里很重要的一部分。“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单位要给员工的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公司想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是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才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公司没有和你商量就只发基本工资,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因为公司只发基本工资这种违法情况,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你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协商,看能不能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要是调解也不行,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存在异议,还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劳动报酬: 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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