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与侵占罪确实容易让人混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主要区别。 首先,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比如说,别人委托你帮忙保管的物品,你却据为己有;在出租车上发现乘客遗忘的东西,你不归还还自己占有;又或者你偶然挖到别人埋藏的物品,却不归还,这些都可能涉及侵占罪。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范围更广,包括公私财物。比如进入别人家里偷走财物,在商场扒窃他人财物等。 其次,犯罪行为方式有别。侵占罪是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交出。简单讲,就是东西本来就在你手里,你合法拿着,后来却不想还了。像朋友把车放你这保管,你却卖了不还钱。盗窃罪则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也就是趁别人不注意,偷偷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如入室盗窃、偷钱包等。 再者,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的故意,是在已经持有财物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想法。而盗窃罪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表现为秘密窃取的意图,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想偷了。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依据《刑法》规定,侵占罪的法定刑相对较轻,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罪的法定刑相对较重,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概念: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 遗忘物: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 埋藏物: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