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企业逃废债指的是企业故意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信用环境,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你介绍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 首先是利用改制方式逃废债。企业通过分立、合并、租赁、承包、股份制改造等方式进行改制。比如企业将原有的资产进行分割,把优质资产剥离出来成立新公司,而把债务留在原企业,使原企业成为空壳,无法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逃废债方式仍屡见不鲜。 其次是采用不规范破产手段逃废债。部分企业违反破产法规定,在破产前转移、隐匿资产,然后申请破产,以破产来逃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但一些企业依然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法律。 再者是故意拖欠债务。企业明明有偿还能力,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比如声称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不佳等。这种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另外还有通过关联交易逃废债。企业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将资产转移至关联企业,使自身资产减少,从而无法偿还债务。这种关联交易往往是不公平的,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最后是利用虚假诉讼逃废债。企业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资产,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虚假诉讼,法院会依法进行制裁。 企业逃废债的表现形式多样,债权人需要提高警惕,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遇到企业逃废债的情况时,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