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签三方合同毁约会有什么后果?


毕业时签订的三方合同,通常指的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下面来详细说说毁约可能产生的后果。 首先,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三方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一般都是以书面形式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毕业生单方面毁约,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三方协议里会明确约定违约条款和违约金金额,毕业生毁约时就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 其次,从对毕业生自身的影响来讲,毁约会对个人信誉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用人单位会觉得毕业生缺乏诚信和契约精神,这可能会影响毕业生在该行业内的声誉。而且,在后续求职过程中,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了解到毕业生有毁约的经历,可能会对其录用持谨慎态度。 再者,从学校方面来看,毁约可能会影响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学校每年都会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如果该校毕业生频繁毁约,会让用人单位对学校的推荐质量产生质疑,从而减少与学校的合作。学校也可能会对毕业生的毁约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和约束,比如限制毕业生再次领取三方协议的时间或者次数等。 如果毕业生确实需要毁约,应该尽量与原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毁约的原因,争取得到用人单位的理解,降低违约金的数额。同时,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重新领取三方协议,再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总之,签订三方协议要谨慎,毁约更要慎重考虑其中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