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婚姻法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我家里老人说他们那个时候结婚都很早,好像是五十年代结的婚。我想知道那时候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呢,和现在比是不是不一样?我很好奇那个年代的法律规定情况。
展开


在五十年代,我国适用的是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法律对法定结婚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 所谓法定结婚年龄,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达到这个年龄,才具备了在法律上结婚的资格。它是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生理和心理成熟度,能够对婚姻这一重要的社会关系负责。 根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岁。也就是说,在五十年代,男性要年满二十周岁,女性要年满十八周岁,才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相比,现在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定结婚年龄有所提高,这也反映了社会对于婚姻质量、人口素质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