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是否能分娘家的财产?
我是个嫁出去的女儿,最近娘家父母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家里的兄弟觉得我嫁出去了就没资格分财产,但我也很需要这笔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分娘家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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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嫁出去的女儿是可以分娘家财产的。 这里涉及到“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就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管女儿是否出嫁,她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时,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就表明,女儿,无论是嫁出去的还是未嫁的,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儿子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不过,在实际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出现多种情况。比如,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若遗嘱中没有给嫁出去的女儿分配财产,她就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但遗嘱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有效。另外,如果女儿在平时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履行较少,而其他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而该女儿可能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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