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嫁出去的姑娘对娘家土地房屋有继承权吗?

我是个嫁出去的姑娘,现在娘家的父母都不在了,留下了土地和房屋。家里的兄弟说我嫁出去了就没资格继承这些。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娘家的土地和房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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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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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嫁出去的姑娘对于娘家的土地和房屋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开土地和房屋这两个部分来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来说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不管女儿是否已经出嫁,在法律层面他们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嫁出去的姑娘对娘家的房屋是拥有继承权的。因为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只要没有遗嘱对房屋的归属做出特别的安排,那么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继承房屋。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女儿作为子女的一部分,自然是可以继承房屋的。 接着看土地。需要区分不同性质的土地。如果是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而分配的。嫁出去的姑娘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本村,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因为“地随房走”原则,如果姑娘继承了房屋,在房屋存续期间,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的。但如果房屋倒塌或灭失,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如果是农村的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等,其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户内成员有人去世,只要还有其他户内成员,承包地就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只有在整个承包户的成员都去世的情况下,村集体才会收回承包地。不过,如果承包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其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姑娘对娘家的房屋享有继承权,但对于土地的权益要根据土地性质以及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际处理相关问题时,如果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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