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会进行赔偿?
我之前在医院治疗的时候,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我身体出现了额外的损伤,这应该算医疗事故。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医院会不会对我进行赔偿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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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时,一般是会进行赔偿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患者认为自己遭遇了医疗事故,首先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然后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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