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我发现我老公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同居了,我想知道他这种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构成重婚了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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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这个问题时,需要先明确重婚和同居的概念。 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结婚,也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事实上的结婚,即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同居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但不一定是以夫妻名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判断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如果有妇之夫只是和他人同居,但并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周围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重婚罪,可能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然而,如果有妇之夫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比如对外介绍时称对方是自己的妻子,周围邻居、朋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一旦构成重婚罪,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在民事方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不仅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可能会得到更有利的判决。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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