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结婚拆迁后离婚,财产要不要分给老婆?
我家面临拆迁,拆迁前我结婚了,拆迁后又离婚了。现在不清楚拆迁得到的财产到底要不要分给前妻,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的划分标准又是什么,很是困扰,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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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前结婚拆迁后离婚的情况下,财产是否要分给老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是基于该婚前房屋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或者新获得的房产一般归属于该方个人所有,离婚时通常不需要分给另一方。例如,一方在婚前拥有一套独立产权的房屋,婚后该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款或置换的新房原则上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其性质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拆迁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的房产,但在婚后对该房屋进行了修缮、扩建等添附行为,使得房屋价值增加,那么对于因添附行为而增加的价值部分,在离婚时可能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对婚前一方的房屋进行了装修,使房屋价值大幅提升,装修部分所对应的价值增值就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拆迁房屋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那么拆迁所得的补偿款或者新获得的房产,毫无疑问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判决。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 同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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