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流程。怕准备不齐全耽误时间,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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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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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核准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下面分别为您介绍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办理登记手续的流程。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您的身份信息;二是本人的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还需要准备双方的近期免冠照片等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接下来是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流程。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过以上流程,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总之,协议离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离婚登记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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