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在看守所里,而是让他们在外面,但要遵守一定规定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后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 首先是遵守基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绝对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保证司法机关随时能找到你,确保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顺利开展。比如,你要是得到外地工作机会想过去,没经批准就不行。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这样执行机关能随时掌握你的动态信息,方便联系你。 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这是基本义务,不能拖延或无故不到,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要是司法机关传讯你,你却故意躲着不去,那就是违反规定了。 其次是不能有违规行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如果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的,不得违规使用。这些特定的场所、人员、活动,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最后是积极配合调查。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如果司法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或者信息,应如实提供。 要是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会根据具体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规定需要逮捕的,还可能先行拘留。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不再重新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