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核准追诉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懂未成年人核准追诉刑事责任这个概念。我身边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听说可能会有核准追诉刑事责任这回事,想知道它到底是啥意思,在什么情况下会这样,对未成年人会有什么影响,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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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核准追诉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一些严重犯罪行为时,是否要对他们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适用核准追诉的主体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限定了犯罪类型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同时要达到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的程度。
核准追诉的意义在于,既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给予一定的宽容和教育,又要对严重犯罪行为进行适当的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对于这类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核判断。比如,会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犯罪时的主观故意、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平时表现等。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核,认为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核准追诉。这样做可以避免对未成年人过度处罚,同时也不会让严重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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