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未成年人刑事追诉这个词。孩子在成长过程 中可能会犯错,想知道如果孩子犯了涉及刑事的错误,这个‘未成年人刑事追诉’具体是啥意思,是会有怎样的流程和后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方面的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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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追诉指的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触犯刑法的行为后,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刑事追诉有着特殊的程序和原则。和成年人刑事追诉相比,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在司法实践中,会有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即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到场,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如果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这一系列制度和规定都是为了在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他们的权益和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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