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判刑后缓刑一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亲戚被判刑了,还说是缓刑一两年执行。我不太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用坐牢了吗?这缓刑一两年执行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之后又会怎么样?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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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缓刑,简单来说,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而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当法院判处犯罪分子缓刑时,意味着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缓刑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就像标题中提到的缓刑一两年执行,这里的一两年就是缓刑考验期。《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良好,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在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但要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此外,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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