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刑满释放安置帮教措施有哪些?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它的目的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首先,关于落户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而刑满释放后,凭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恢复户口登记。这能保障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正常的社会身份,便于他们在社会上正常生活,比如办理各类证件、享受社会福利等。 其次,就业安置。政府鼓励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满释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此外,一些企业吸纳刑满释放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也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一系列措施旨在为刑满释放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实现经济独立。 再者,生活救助。对于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会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暂时无家可归或者确有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临时社会救助。这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避免他们因为生活困境而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还有教育和培训。司法行政部门会联合相关机构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同时,鼓励他们继续接受教育,提升自身素质。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增强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最后,心理辅导和社会融入方面。安置帮教工作会关注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健康,组织专业人员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通过社区等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促进他们与社会的交流和融合,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接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