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六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我想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以便后续进行索赔等事宜。不知道这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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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标准是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身体损伤后,用于界定六级伤残程度的准则。以下将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共分为四级十二等,六级伤残属于其中的重要级别。 对于六级伤残标准,该标准里规定,六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患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举个例子,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71dBHL(分贝)等情况,可能就符合六级伤残的标准。 再比如,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功能严重障碍,比如无法完成正常的抓握、伸展等动作;双下肢肌力IV级(四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部分丧失,均可能会被判定为六级伤残。 如果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怀疑自己达到六级伤残,需要进行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是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鉴定结果对于患者后续的索赔、治疗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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