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包括哪些以及如何保存?
我最近遇到了医疗纠纷,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哪些属于原始证据,担心证据没保存好影响维权。想知道医疗纠纷里的原始证据都有啥,还有具体该怎么去保存这些证据,求懂的人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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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了解原始证据的范围以及如何保存这些证据至关重要,这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中的原始证据包括哪些。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原始证据。它涵盖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些病历资料记录了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的整个过程,能够清晰地反映医疗行为的实施情况。 此外,药品、医疗器械也是重要的原始证据。如果怀疑医疗纠纷与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质量有关,这些实物就成为了关键证据。比如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的药品、疑似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等。 还有现场实物,如输血、输液反应发生时剩余的血液、液体等。这些现场实物能够为查明纠纷原因提供直接的线索。 接下来,谈谈如何保存这些原始证据。对于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病历资料。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患者在复印病历时,要确保复印完整、清晰,并妥善保管。 对于药品、医疗器械和现场实物,在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在保存原始证据的过程中,患者要注意留存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证据被篡改或损坏。如果对证据的保存和处理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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