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打不赢官司会收钱吗,该怎么处理?


在医疗纠纷官司中,关于打不赢是否收钱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律师收费的模式。常见的律师收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收费,另一种是风险代理收费。固定收费就是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约定好一个具体的律师服务费用,无论官司输赢,委托人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这笔费用。这种收费方式的依据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而风险代理收费则不同,它是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约定,在打赢官司并执行到款项后,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用。如果官司打输了,律师可能就不会收取或者只收取少量的费用。不过,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医疗纠纷案件通常不在禁止范围内,所以是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 如果是固定收费模式,官司打输了,按照合同约定你还是要支付律师费。但如果你认为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没有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你可以先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要求其退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他们来进行调查处理。 要是采用的是风险代理收费,打输官司后,一般按照约定你不需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但如果律师为了处理案件已经产生了一些必要的成本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等,这些费用可能还是需要你承担的。同样,若你对律师在案件中的表现不满,认为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职责,也可以通过上述的协商、投诉等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