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鉴定,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是一个专业且严谨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以及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首先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对医疗过程及结果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种方式体现了双方的自愿和平等,有助于保证鉴定的公正性。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一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中也有明确体现。 而在某些情形下,是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比如医生在急诊室对突发心脏骤停的患者进行紧急心肺复苏,过程中可能导致患者肋骨骨折等情况,但这是为了挽救生命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二是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例如有的患者对某种罕见药物过敏,在进行了常规的过敏检测仍未发现问题后,使用该药物出现过敏反应,这就属于医疗意外。三是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学是不断发展的,目前仍有很多未知领域,有些不良后果是现有技术无法避免的。四是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如果医疗机构在输血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血液进行了合理检测,但患者仍然因为输血感染疾病,这种情况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五是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比如患者不遵守医嘱,拒绝配合治疗,导致病情恶化,责任不在医疗机构。六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比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医疗设施损坏,影响了正常的治疗,这种情况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总之,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同时对于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