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是按多少个月来算的?
家里有人遭遇医疗事故不幸去世了,我们都很悲痛。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不知道这个赔偿金额是按照多少个月来计算的,也不清楚具体的算法和标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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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并非简单按照多少个月来计算,它包含多个赔偿项目,每个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首先是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这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重要的一项。若死者生前有需要其扶养的人,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里并非单纯以月数衡量,而是结合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扶养年限。 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这是对死者家属精神上受到的痛苦给予的赔偿,也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赔偿年限和金额。 另外,还可能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赔偿项目。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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