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期是几年?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没去起诉。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起诉,想了解下医疗事故的诉讼期到底是几年。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我起诉还有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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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诉讼期,在法律上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俗来讲,就是您在遇到医疗事故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可以到法院去告相关责任方,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对方要是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您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事故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一般是指患者知道自己身体因医疗行为受到伤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的责任。比如说,患者做完手术之后一段时间,发现身体出现了因为手术导致的问题,从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过,要是从医疗事故发生那天开始算已经超过了二十年,即便患者才知道权利受损,再去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也不会提供保护了。除非有特殊情况,经过申请,法院可能会决定延长。所以,如果您遭遇了医疗事故,最好尽早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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