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受伤且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且没签合同,仍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劳动者事实上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为其提供有偿劳动。
其次,关于赔偿责任主体。如果农民工能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因工作原因受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偿还基金支付的费用。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再次,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比如受伤后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生活护理费,如果农民工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会根据护理级 别和时长支付相应费用等。
最后,赔偿流程。第一步,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或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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