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时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军人,现在打算和妻子离婚。我们结婚以来,我的工资都是共同财产。但我不知道离婚时这些工资该怎么处理,是全部平分,还是有别的处理方式?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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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军人离婚时工资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等财产。对于军人的工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部分,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军人在婚姻期间的工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当军人面临离婚时,工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上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如何分割工资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律是尊重双方的意愿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工资的一部分留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军人的配偶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照顾子女和老人的责任,或者军人一方存在过错,像有家庭暴力、出轨等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配偶。 此外,对于军人的一些特殊津贴、补贴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具有人身属性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是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一些没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补贴,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一般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军人离婚时工资的处理,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平原则等多方面因素。无论是协商还是通过法院判决,都要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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