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骨折对方要100天护理费,是由保险赔付吗?
我之前开车和别人发生了碰撞,导致对方轻微骨折。现在对方要求赔偿100天的护理费,我买了车险。我想知道这100天的护理费是由保险公司赔付,还是得我自己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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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轻微骨折对方要求100天护理费是否由保险赔付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护理费的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在交通事故等侵权案件中,侵权人通常需要对受害人合理的护理费用进行赔偿。 关于是否由保险赔付,这要看具体的保险合同约定。一般来说,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就是用于赔偿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您购买了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并且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那么对于对方合理的护理费,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 然而,保险公司是否会赔付这100天的护理费,关键在于这100天的护理期限是否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对于轻微骨折这种情况,通常需要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如果医疗机构认为不需要100天的护理期,或者通过鉴定确定的护理期远低于100天,那么保险公司可能只会按照合理的期限进行赔付,超出部分可能需要您自行承担。 所以,您需要先查看自己的保险合同条款,了解第三者责任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免责事项。同时,与对方协商确定护理期限,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建议对方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之后,根据鉴定结果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者赔付金额与您的预期不符,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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