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低保有哪些步骤?


申请个人低保,是国家为了帮助困难群体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简单来说,低保就是政府给生活困难的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下面为你介绍申请个人低保的详细步骤: 首先是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也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时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的材料,还有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明。这里依据的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它规定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接着是受理与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就会予以受理;要是材料不齐全,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之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会到申请人家里了解情况,还可能会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核实信息。 然后是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 再之后是审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民主评议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全面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会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