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案是看事实还是看证据?
我最近打官司,一直觉得自己占理,事实明摆着。可对方拿出一些证据,感觉法官很看重那些证据。我就想不明白,法官判案到底是看事实,还是只看证据啊?
展开


在司法审判中,法官既重视事实,也重视证据,不过更侧重于通过证据来认定事实。 这里先解释一下“事实”和“证据”这两个概念。“事实”指的是实际发生的情况,也就是事情的真实面貌。而“证据”是能够证明事实的各种材料,比如合同、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法官没办法穿越回事件发生现场,亲眼看到实际发生了什么,所以要依靠证据来还原事情的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以事实为根据”,实际上就是以通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为依据。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然后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一方提出了主张,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法官通常不会支持这一方的主张。 举个例子,甲说乙向他借了钱,但没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只有自己的陈述,而乙又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难仅凭甲的说法就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因为缺乏有力的证据,法官无法确定甲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所以,证据对于法官认定事实起着关键的作用。不过,法官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量还原事情的真实情况,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