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车撞成轻伤该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钱?


当被小车撞成轻伤后,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赔偿责任的确定是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先由小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接下来是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因治疗损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需要凭借医院的正规票据来确定具体金额。误工费则是根据您因受伤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是指您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该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交通费是指您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您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标准来计算。比如,您的医疗费花了5000元,有医院的正规票据,那么这5000元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医疗费金额。如果您有固定工作,月工资是6000元,因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6000元。如果需要护理,护理人员每天的费用是200元,护理了10天,那么护理费就是2000元。将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相加,就是总的赔偿金额。不过,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比如对方对某些费用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这时,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如果选择协商,您可以和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提出您的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