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伤二级如何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了轻伤二级。我听说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寻衅滋事,可我不太清楚到底要符合什么条件才会这么认定。我就想知道,造成轻伤二级后,要满足什么样的情形才会被当作寻衅滋事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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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和轻伤二级的基本概念。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但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而寻衅滋事,通俗来讲,就是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伤害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或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当造成他人轻伤二级时,如果符合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意味着殴打行为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是一种肆意妄为的行为。而“情节恶劣”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或重伤;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 例如,甲在街头无端对乙进行殴打,导致乙轻伤二级,甲的行为没有任何合理的缘由,完全是出于自身的不良情绪或者寻求刺激等目的,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如果是因为双方发生了具体的矛盾纠纷,一方在冲突中致另一方轻伤二级,一般更倾向于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所以,判断造成轻伤二级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关键在于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时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的随意性,以及是否破坏了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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