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加名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这房产的归属会怎么算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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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在房产上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通常情况下,这可以视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这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完成了房产的加名手续),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名的行为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人愿意将房产的部分权益给予另一方,从而使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加名时,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了该房产的份额或者归属情况,那么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约定虽然加了名字,但该房产仍归原所有权人个人所有,另一方只享有居住权等,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房产加名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要结合具体约定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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