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想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可又担心加名后财产性质会变复杂。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啊?要是以后有什么变故,财产咋算?就想弄清楚加名后在法律上的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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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后,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行为,通常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一旦完成加名这个行为,就意味着双方对房屋拥有同等权利,男女双方都成为了房产的共同所有人,房产归属夫妻共有。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这种赠与行为使得房产符合夫妻共同财产中受赠财产这一情况。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标注份额比例,而且夫妻之间也没有明确协议的话,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各占50%的产权份额。不过,要是有明确协议约定了份额等情况,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 另外,如果涉及到离婚分割房产等情况,若房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共同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在这种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没有明确的份额划分。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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