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想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又担心加名后房产的性质会有变化,不太清楚加名后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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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这可以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完成加名后,男女双方成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房产证加名,符合“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这一情形,所以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在房产证上未记载份额占比,夫妻之间也无约定的情况下,会认定为共同共有,夫妻各占一半份额。不过要是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加名只是一种形式或特定情况下的安排,而非真正的共同所有,那么在发生纠纷时,要依据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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