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不算的呀?
展开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如果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通常情况下,这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房产归属达成了新的约定,加名后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体现了房屋产权人将部分产权赠与给另一方的意思表示,这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完成加名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在加名时签订了相关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虽然加了名字,但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协议来处理。另外,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虽然加了另一方名字,但加名时明确约定该加名行为只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如落户等),并非赠与,且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法院也可能不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上加名字并不绝对意味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