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KTV犯罪,谁应该为此负责?


在未成年人于KTV犯罪的情况下,责任的认定较为复杂,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由于未成年人认知相对不成熟,其犯罪不能简单等同于成年人犯罪。 KTV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担责。如果KTV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那么KTV存在过错。依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KTV会接受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同时,如果未成年人犯罪与KTV脱不开关系,比如KTV有故意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并且未成年人监护人有证据证明,那么监护人可以去法院起诉。 另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因为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如果因监护人未尽到该义务,导致未成年人在KTV犯罪,监护人也难辞其咎。 而对于未成年人自身,如果已满十六周岁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为犯罪;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总之,判断谁该为未成年人在KTV的罪行负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各主体是否履行了自身应尽的义务。 相关概念: 营业性歌舞厅:是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以盈利为目的 。 责令停业整顿:是行政机关要求违法经营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停止经营活动,进行整改 。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