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子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抵押房子贷款,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首先是准备材料阶段。借款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准备房产证,以证明对房屋的所有权;提供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让银行了解你的资金流动和还款能力;还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证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接下来是申请阶段。借款人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审核通过后,便进入签约阶段。借款人和银行需要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并开立账户。贷款合同会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然后是抵押登记阶段。借款人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交银行开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抵押贷款合同、房产抵押登记申请表、房产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予以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最后,银行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会支用贷款,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借款人后续则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待结清贷款后,再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第二十七条规定,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同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