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孩子改姓生父必须到场吗?
我二婚了,想给孩子改姓,不知道是不是生父必须要到场才行。我和孩子生父已经很久没联系了,要是必须他到场,这事儿就难办了。我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二婚孩子改姓,生父是否必须到场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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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二婚孩子改姓时生父并非绝对必须到场,但通常需要生父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这意味着,如果要给二婚孩子改姓,需要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生父必须到场,但生父的书面同意是必要的。因为改姓涉及到孩子的身份信息变更,而父母对孩子的姓名权都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如果生父不同意改姓,而母亲擅自更改孩子姓氏,生父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氏。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为了确保父母双方都知晓并同意孩子改姓这一事项,可能会要求生父到场确认或者提供同意改姓的书面声明,并进行公证等程序,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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