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必须跟着抚养权一方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但他爸爸不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这边。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孩子户口是不是必须得跟着有抚养权的一方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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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并不一定必须跟着抚养权一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简单来说,就是谁有抚养权,就有照顾、教育孩子,决定孩子生活相关事宜的主要权利。 而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它主要用于证明公民的身份、家庭关系等信息,以及作为享受一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意味着,户口迁移主要是基于当事人的申报和相关事由,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孩子的户口必须跟随抚养权一方。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孩子户口的归属。例如,如果孩子上学等需要,户口不跟着抚养权一方可能更便利,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不迁移户口。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户口迁移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有抚养权就必然能将孩子户口迁移过来。总之,孩子户口是否跟随抚养权一方,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并依据合法、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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