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必须迁走吗?
我结婚了,但不想把户口迁走,可家里人说嫁出去就得把户口迁到男方家。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出嫁女户口是不是必须要迁走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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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出嫁女户口并不是必须迁走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这就好比你有一个自由选择的权利,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迁移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这里并没有规定出嫁女就一定要迁走户口。 实际上,户口迁移更多是基于个人的实际需求和方便。比如,有些出嫁女为了孩子上学、生活便利等原因,会选择把户口迁到男方家所在的地方。但也有很多出嫁女因为自身权益的考虑,像农村的土地权益、集体分红等,选择不迁走户口。而且,如果出嫁女不迁走户口,她仍然享有娘家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权益,这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出嫁女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迁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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