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我家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了,我想了解下,之后我作为子女能不能继承这些土地呢?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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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农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当农户中的某个成员去世,由于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会发生继承问题,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但如果整个农户家庭消亡了,对于耕地和草地,村集体通常会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林地比较特殊,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获得的。宅基地上如果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坍塌、灭失,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确权后,子女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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