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家里在农村有一处已经确权的宅基地,老人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一下,我作为子女,在法律上对于这块宅基地以及上面的房屋能怎么继承?是都能继承,还是部分能继承?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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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 首先,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这意味着,单纯的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就包含在内。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因其所有权归集体,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当子女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以继续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不过,这种使用是基于房屋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房屋因自然倒塌等原因灭失,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会被集体收回。 另外,无论子女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都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以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 相关概念: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地随房走:指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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