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女方打胎后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和妻子最近在闹离婚,之前她打过胎。我心里有些不平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她给我赔偿啊?我就是想弄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一般情况下,单纯女方打胎后男方离婚时要求赔偿,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首先要明白,赔偿在法律规定中,通常是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而女方打胎这件事,一般不属于对男方侵权行为。因为怀孕通常是双方自愿性行为的结果,女方也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是因为,当夫妻生育权冲突时,法律保障妇女自由行使生育决定权。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打胎是因为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的,那么在离婚时,无过错的男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男方过错行为给女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男方因女方过错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抚慰,数额要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男方能否因女方打胎在离婚时要求赔偿,关键看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