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过世后子女如何继承土地?

家里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土地,我不太清楚该怎么继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子女到底要遵循什么规则、走哪些程序来继承这些土地,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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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父母过世后子女对土地的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所以从所有权角度是不能继承的,但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对于土地承包所得的收益,在承包人死亡时,属于其遗产范围,继承人可以继承。比如父母承包土地种植农作物收获后卖得的收入,子女是能够继承的。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还有,如果承包人承包的是林地,在其死亡之后,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父母的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直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的财产”。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自然谈不上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如果是城市里出让的土地上的房产继承,办理住宅土地继承登记,首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法规文件。申办时继承人要提出书面申请,且无查封、抵押等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办理流程上,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住宅土地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住宅土地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最后办理住宅土地过户登记。 相关概念: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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