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确权后还可以继承吗

我家在农村,之前土地进行了确权。最近家里老人去世了,我就想问问,这确权后的土地能不能由我们子女继承啊?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就想了解下到底能不能继承,要是能继承的话,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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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这也就意味着单纯的土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中承包地按“户”拥有,只要户上还有人,地就不会有变动,某个成员去世,其他家庭成员继续耕种即可,不存在继承问题;要是“户”上人口全部去世,子女又已分户,土地收益可以归子女,但土地一般会被发包方收回另行承包,不过子女原本没分到土地且户口还在本村集体的,有优先承包权。 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是因为这种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 另外,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林地由于承包周期长,其承包经营权可作为遗产继承,其他耕地的收益也应作为遗产继承。 至于宅基地,它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相关概念: 用益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国农村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不是个人承包制,也不是劳动力承包制,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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