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土地确权在谁手里就由谁继承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土地之前确权在老人名下,我想知道是不是就由我来继承这块土地了?不太清楚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情况,弄明白土地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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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土地本身一般不能直接继承,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等权益在符合条件时可以依法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 如果是老人家庭承包的农业用地:通常无特殊约定,家庭内有其他成员的,由其他成员接手继续承包。比如一个大家庭以户为单位承包了土地,老人去世后,只要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就由这些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了,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像孤寡老人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去世后户口消亡,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并且,无论老人及其子女是否分户,只要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的确权权益子女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涉及的是农村承包地,继承人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农业主管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要是建设用地,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相关概念: 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归谁。简单说,就是确定这块土地谁有权利去经营、使用等。 承包经营权:指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土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农民承包村里土地进行耕种,收获粮食等收益就是基于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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