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必须要复函吗?
我对象是军人,我们打算结婚,听说需要对方单位复函。我不太清楚这个复函是不是必须的,也不知道复函具体有什么作用。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来讲,军婚是不是一定要有复函才行,没有复函会不会影响我们结婚登记呢?
展开


在军婚相关事务中,复函并非是一个具有普遍强制性的法律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军婚,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对于军婚,我国有一系列特殊的法律规定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体现了法律对军婚在离婚方面的特殊保护。 关于复函,通常在涉及军人结婚时,部队出于对军人婚姻的管理和了解,会要求对军人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有些部队可能会发函到对方单位或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对方单位或部门给予复函。这个复函主要是为了让部队更全面地了解军人恋爱对象的情况,确保婚姻的稳定和合适性。 然而,目前并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军婚必须要有复函。只要军人和其恋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结婚的条件,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且双方均无配偶等,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部队出于对军人婚姻的重视和管理,一般还是希望通过复函等方式来掌握更多信息。如果没有按照部队要求进行相关复函流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部队对军人婚姻申请的审批进度。但最终是否能够顺利结婚,还是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